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證: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備注:
小孩(18周歲以下)辦理簽證,需要父母雙方其中一方一同申請,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復印件,如果提供不了,必須去派出所開具丟失出生證的證明然后蓋上派出所的章。(入境和出境小孩子必須要和父親或者母親一共進行)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證: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備注:
小孩(18周歲以下)辦理簽證,需要父母雙方其中一方一同申請,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復印件,如果提供不了,必須去派出所開具丟失出生證的證明然后蓋上派出所的章。(入境和出境小孩子必須要和父親或者母親一共進行)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證: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備注:
小孩(18周歲以下)辦理簽證,需要父母雙方其中一方一同申請,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復印件,如果提供不了,必須去派出所開具丟失出生證的證明然后蓋上派出所的章。(入境和出境小孩子必須要和父親或者母親一共進行)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
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證: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4.醫學出生證明:未成年人須提供醫學出生證明復印件。
備注:
小孩(18周歲以下)辦理簽證,需要父母雙方其中一方一同申請,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復印件,如果提供不了,必須去派出所開具丟失出生證的證明然后蓋上派出所的章。(入境和出境小孩子必須要和父親或者母親一共進行)
個人基本資料
1.護照:
有效期需至少6個月或以上(從所申請簽證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護照至少有2頁供使用的簽證空白頁,如有舊護照必須全部提供。(舊版護照尾頁需持照人親筆簽名)。
2.相片:2張近6個月內拍攝的白底兩寸(3.5cm×4.5cm)相片
3.身份證:請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需復印在同一頁)。
4.醫學出生證明:未成年人須提供醫學出生證明復印件。
備注:
小孩(18周歲以下)辦理簽證,需要父母雙方其中一方一同申請,需要提供小孩出生證明復印件,如果提供不了,必須去派出所開具丟失出生證的證明然后蓋上派出所的章。(入境和出境小孩子必須要和父親或者母親一共進行)
1.您的簽證申請是否成功,完全由該國的簽證官根據您遞交的申請材料獨立判斷,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預或交涉;本公司重申,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承擔由簽證申請結果而導致被追溯任何賠償的責任和義務。
2. "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領館內部人員調整、領館工作延遲、簽證紙缺貨,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本網相關的處理時間信息僅供參考,非法定承諾,且上述天數計算未包含可能給申請人郵遞簽證的路途時間,敬請留意;對申請人根據簽證預計日期提示,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4.使館保留要求申請人補資料或要求申請人前往使館面試的權利。
5.請您拿到簽證及護照后,再出機票或與付費給酒店,避免不必要的損失,本司不承擔任何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6.交由本公司操作,即代表您已經同意以上聲明。